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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佳缘科技佳缘科技(SZ:301117)2025-07-03 19:46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持,配 备内部审计部门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 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 行使职权,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 由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