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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佳缘科技佳缘科技(SZ:301117)2025-07-03 19: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10] - 财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4] 内部审计部门 - 对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委员会参与负责人考核[14]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5]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至少一次[23] - 临时会议由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召开[23] - 会议召开前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23] - 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用视频等方式[2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3]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26] 其他 - 成员辞任致人数不足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增补新委员[9] - 履职发现异常可要求自查、调查,必要时聘第三方,费用公司承担[1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