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30111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第一条 为规范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1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规定》《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 效措施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