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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000601)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年7月修订)
韶能股份韶能股份(SZ:000601)2025-07-03 22:30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 | --- | --- |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 |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 |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 | | 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 |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 | |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 | |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 | | | 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 | 新增 | 人因为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