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 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广东韶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或称本 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体股东所组成的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 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的重大 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对以下问题 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本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1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