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股 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