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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韶能股份韶能股份(SZ:000601)2025-07-03 22:31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1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 策作用,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公司在规范中发 展,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合法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广东韶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和股 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至二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比例 的独立董事。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