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辰科技(6885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8] - 行使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等[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审计委员会关联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相关审计报告等同时报送[13]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7] - 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19] 其他规定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4]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信息[17] - 可视情况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7] - 会议应有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应载明,与会人员需签名[17]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