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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意 宝(0020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生意宝生意宝(SZ:002095)2025-07-04 18: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7]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10] - 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等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正[12] 财务报告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1] 内部审计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2]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19] - 会议可采取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举行[1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 履职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配合,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