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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688707) - 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振华新材振华新材(SH:688707)2025-07-04 18:3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担保,是指公司对所出资企业(含全资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得为所出资企业以外 的任何主体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授权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的担保具体业务。 第二章 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审议, 并及时披露。 第五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 议通过方可实施: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