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SH:603267)2025-07-04 18:31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3名以上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 - 成员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期限为5年[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8]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9] - 1名成员最多接受1名成员委托[10] - 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2] 事项审议与报告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及自身监督报告[1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报告1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22] - 监督指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提交报告[2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5] 监督职责 - 监督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审议决定聘用并提费用建议[17] - 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8]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18,20] - 监督内部审计计划制定和执行[25] 问题处理与股东会相关 - 发现问题可要求公司自查等[24]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29]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通知董事会并备案[29] - 自行召集费用由公司承担[31] 股东诉讼与细则 - 有权接受股东请求诉讼[3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