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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SH:603267)2025-07-04 18:31

信息披露时间 - 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2个交易日内披露“及时”信息[3]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 - 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1]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7]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8]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12]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14] 特殊情况披露 - 出现特定情形披露上一年度业绩快报[19] - 发生重大事件立即披露相关信息[21]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关注[22][23][31] - 变更多项信息立即披露[25] - 特定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5] - 涉及收购等致重大变化披露权益变动[26] 责任主体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28]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2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30] - 5%以上股份股东等特定事件发生告知公司[31] - 5%以上股份股东等重大进展或变化书面告知并配合披露[32]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保管期限10年[36] - 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38]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43][44][45]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股股东等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5] - 各部门重大事件向董事长等报告并履行披露义务[38] - 对外披露信息经多道程序,董事会秘书组织发布[39] - 信息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者范围,不泄露内幕信息[41] - 信息难以保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44]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