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0029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