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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奥士康奥士康(SZ:002913)2025-07-04 18: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推举,董事会批准[4] 委员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董事辞职致人数不足,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3]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三天,紧急不限[2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23] - 委员可委托他人,每人最多接受一人委托[26] 职责与权力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11]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条款[18] - 对违规董高可提罢免建议[18] 资料与报告 - 审计部为决策提供财务等书面资料[21][2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董事会秘书保存[26]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内控评价报告[14] 规则施行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解释[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