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士康(00291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奥士康奥士康(SZ:002913)2025-07-04 18:31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股份与表决权 - 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需在一年内消除该情形,消除前不得行使表决权[3] 决议存档 - 子公司作出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及纪要抄送公司存档[7] 竞业限制 -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日起两年内,不得经营竞争业务或参与竞争企业投资[11] 财务制度 -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对子公司核算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14]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更换需经公司同意[15] - 公司应于每月结束后5日内取得并分析子公司月度报告,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取得季度报告[15] - 子公司应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16] -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和内控制度,并报公司证券部、财务部门备案[17] 担保与投资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担保[17] - 子公司向银行贷款需公司担保时,应提前报送材料,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手续[20] - 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相互或对外提供担保[21][22] - 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35]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证券部为信息管理联系部门[25]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可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29] 考核制度 - 子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的考核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32][34]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应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34]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