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0029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 人员构成与选举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若董事长当选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履职与记录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职[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规则施行与解释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17]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