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002913)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
业务范围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2] 业务原则 -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5] 业务额度 -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预测金额等[6]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9] 审议情形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等三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业务管理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运作和管理[13] - 财务部是经办部门,采购及市场等部门提供信息,证券部审核合规,审计部监督审计[14] 业务流程 - 财务部门分析提出交易建议方案,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5] 保密与监督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相互独立,审计部监督[20] 特殊情况处理 - 汇率或利率剧烈波动时,财务部门分析上报,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下达指令[21] 信息披露 - 交易业务经审议通过后需按要求及时披露,重大风险以临时公告披露[25] - 开展业务时需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并充分提示风险[25]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26]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时,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26] - 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26] - 业务不满足套期会计适用条件但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可说明是否有效实现预期目标[27]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9]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