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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时代(30138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赛维时代赛维时代(SZ:301381)2025-07-04 18:31

选聘规则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7]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应保障公平公正[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以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2] 费用与任期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人员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13]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肯定意见提交审议,否定意见改聘[13]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特定情形公司应关注,出现特定情况应改聘[14][16] - 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质量[16]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天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改聘议案方可提交董事会[17] 其他要求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 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1]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1]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