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具体执行人和指定联络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 信息披露流程 - 掌握需披露信息的部门由负责人汇总至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整理后撰稿,董事会秘书审核[10]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13]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3] 临时报告规定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应及时报送并披露[1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3]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预告[32] - 公司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预告[32] 重大风险披露 -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重大债务等12种重大风险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44] 承诺事项披露 - 公司应将承诺事项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在指定网站披露,定期报告中专项披露履行情况[46] 其他情形披露 - 公司出现变更名称等16种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47] 收购及权益变动披露 - 公司、股东涉及其他上市公司收购或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应按相关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48] 股权激励披露 -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报告和公告义务[49] 商业秘密披露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1] 暂缓豁免披露管理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董事会秘书应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10年[54]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7]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内部审计监督[59] 负责人变更报告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于变更后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6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70] - 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70]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负责修改与解释[70] - 制度与国家后续法律等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70] - 制度所属公司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 - 制度时间为2025年7月[70]
赛维时代(30138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