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30138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审议披露[16] - 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7]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8] - 年报和半年报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8] 特殊交易豁免 - 关联人提供资金,利率合规且无担保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履行相关义务[23] 交易操作要求 - 不得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防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1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2] - 审议应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中介[25]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日常协议含主要条款[25]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关联交易披露,发表意见并报告[2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查资金往来,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26] - 违背制度未回避,关联交易决议无效,相关方担责[2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