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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东华能源东华能源(SZ:002221)2025-07-04 18:3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8] - 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任职要求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通过交易所培训和考核[4] - 有6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4][5] 履职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10]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及时、公平原则[12] - 履职受阻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13] 信息处理 - 聘任、解聘、变更通讯方式需公告并提交资料[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