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002221)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董、1名职工代表董事[4] 审计委员会产生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董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提前十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不足规定人数时议案提交董事会[1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0] 审计委员会材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