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由43,226.3327万元变更为43,168.4575万元[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由432,263,327股变更为431,684,575股[9]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7]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内容[3] - 修订董事任职资格,设置职工董事[3] - 调整董事会及股东会的职权[4] 利润分配政策 - 依据新规和要求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3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或在承诺期限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若拒绝应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12] - 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报酬事项[15]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15]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15] -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15] - 股东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5]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6]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2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9]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2]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2]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32]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至少3名,独立董事应占多数[34]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5] 其他规定 - 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涉及21项制度[48][49]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8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9] -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50] - 修订/制定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将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0]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5日[52]
神马电力(60353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