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运行和监督机制,确保 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 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