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4] 重大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等六种情形[5] 重大差错认定 - 重大会计差错指足以影响报表使用者判断的差错[6]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有两项认定标准[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有两项认定标准[11]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认定有重大差异[12]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有重大差异[12]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6] - 追究方式多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决议临时公告披露[19] 其他规定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通过起生效执行[21]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相悖按有关法规执行[21] 处罚措施 - 公司有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罚措施[22] - 公司可依法索赔、解除劳动合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