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603530) -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董事[15]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7][19] 董事会委员会设置 - 设立审计、提名等5个委员会,成员单数且不少于3名[9] - 审计等3个委员会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并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需会计专业[10] 人员职责与权力 - 董事长提名总经理,紧急有特别裁决和处置权[11]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董事可书面委托,一人不超两人[26][29] - 未兼任董事的总经理和秘书列席会议[26] 会议召开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非现场方式召开[22]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33] 决议通过条件 - 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担保需全体过半数且出席2/3以上同意[31] - 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交股东会[38] 提案审议规则 - 未通过提案,条件未大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36]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问题,主持人应要求暂缓表决并提再次审议条件[41][42] 会议记录与决议管理 - 记录含多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签名保存[43][44] - 决议及时公告,披露前保密,董事担责,异议记载可免责[45] 决议执行与监督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秘书汇报并传达意见[46][47]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8] 档案保存与规则实施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实施,修改由其批准[49][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