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60353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 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1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 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审慎判断,并按照本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经公司内部审核后,履行暂缓、豁免程序,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