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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603530) -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神马电力神马电力(SH:603530)2025-07-04 18: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规定情形出现时2个月内召开[8] 股东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2]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1] 通知发出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0][21] 股东权利 - 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不得有偿或变相有偿[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2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22] 决议相关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其他 - 召集人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充分、完整披露相关资料或解释[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28] - 股东会结束后及时披露决议公告[5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2]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5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轻微瑕疵无实质影响除外[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