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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00095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河化股份河化股份(SZ:000953)2025-07-04 18:4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 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暂 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 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 1 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