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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0009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河化股份河化股份(SZ:000953)2025-07-04 18:4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相关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6] 董事提名 - 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候选人书面承诺接受提名[11]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会议环节 - 公司可在选举董事相关股东会增加董事候选人发言环节[2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5]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6] 信息披露 - 公告等需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29] 规则说明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29] - 规则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