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2]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候选人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6]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连任不超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任期内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3] 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支持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4] - 保障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3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承担聘请中介等费用[28]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可建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6]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原则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28] - 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9]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或举手方式[29] - 记录含日期等内容,需签字确认[30] 其他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同,董事会解释[32] - 发现重要事项未审议等向深交所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21]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不能消除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5]
河化股份(00095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