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00095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 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证 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