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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豫光金铅豫光金铅(SH:600531)2025-07-04 19:0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机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各分支机构。本制度 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和各分支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