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建立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工作机 制,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相关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