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1] 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1]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39]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3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2] - 经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会议主持人[33] 投票表决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2]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2]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4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8]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58]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决议通过后立即就任[6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61]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6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2]
万集科技(3005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