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301067)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7月4日注册登记,2021年9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1067[8] 审计报告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9] 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29人[16]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及其亲属[16]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89.04万股,占股本总额0.92%[21] - 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未超股本总额20%,单人未超1%[21] - 陈英滟等4人各获授6.50万股,各占授予总量7.30%,占总股本0.07%[22] - 其他25人获授63.04万股,占授予总量70.80%,占总股本0.65%[22]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需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宋煜回避表决[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7月3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33]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33] - 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需经非关联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部分股东投票单独统计披露,激励对象回避表决[34] - 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34] - 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尚需后续程序[35] - 激励对象为公司相关人员,公示期不少于10天[36]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37] - 已公告激励计划文件,还需后续信息披露[38]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9] - 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40] - 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41] - 激励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