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7] 委员资格 - 委员最近三十六个月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不适当人选情形[8] - 委员最近三十六个月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形[8]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8]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20] - 董事长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20]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20] - 快捷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其职务[24]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4] 表决与记录 - 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作决议为签字方式[27] - 会议通过议案及结果应于生效第2个工作日书面报董事会[2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存续期保存十年[28] 规则说明 - “以上”包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2]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审议,解释权归董事会[33]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