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9] 股东会授权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8] - 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批准[8]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需公告相关股东临时提案内容等[23] 股东会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2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5]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提案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6]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8]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且经出席会议除公司董事等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39]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 董事选举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向董事会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4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43][44] 表决方式与计票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6]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4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决议效力与撤销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1]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会议多项内容[53] - 出席或列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签名,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4]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56]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深交所可采取监管措施[56]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深交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实施市场禁入[56] 规则相关 - 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指定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58]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8] - 规则修改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58]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59][60]
协鑫能科(0020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