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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协鑫能科协鑫能科(SZ:002015)2025-07-04 19:16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管理[5]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6]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资金[9] 责任与监督 - 公司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13] - 财经管理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14] - 内审部定期审核并上报资金往来[14] 处置措施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冻结相关股东股份[16] - 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7] 披露与追责 - 公司应在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18] - 董事等协助违规占用资金将被处分或担责[19]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影响将追责[20] 制度相关 - 制度依法规和章程执行[21] - 制度修改须董事会审议通过[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