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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协鑫能科协鑫能科(SZ:002015)2025-07-04 19:16

子公司设立 - 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全资、控股50%以上或派出董事占多数席位等[4] 管理原则与职能 - 对分、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结合管理原则[5] - 通过参与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行使管理职能[8] 人员委派 - 委派或推荐的董、监事人数应占二分之一以上[11] - 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由公司委派或推荐[11] 日常经营与财务 - 日常经营须与公司总目标及规划协调平衡[14] - 实行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管理政策[16] 报告与审批 - 年度结束前编制报告及计划并上报[16] - 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等[17] - 及时报告重大信息[20] 审计相关 - 配合完成内外部审计,审计部监督[24] - 审计内容包括法规、制度、预决算等[25] - 执行审计意见,上报整改情况[25] 人力资源 - 建立考核奖惩等人力资源制度[27] - 子公司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报备[28] - 年度结束后对高管考核奖惩[29] 责任与制度说明 - 履职不当公司有权处罚,当事人担责[30]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29] - 未尽事宜依法律和章程,抵触依新规[2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