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7月修订)
问责制度适用对象 - 适用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5] 问责范围与种类 - 范围含未履职、未完成任务等情形[7][8] - 种类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1] 经济处罚规则 - 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12] - 故意担全责,过失按比例担责[13][14] 问责提出与处理 - 不同对象问责由不同人提出[18] - 提出后收集资料并报审议批准[20] 被问责人权利与中层参照 - 被问责人有说明、申辩等权利[21] - 中层和一般管理人员问责参照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