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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麟杰(0024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嘉麟杰嘉麟杰(SZ:002486)2025-07-04 19:17

选聘决策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4] 评估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评估报告[8] 选聘方式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选聘[8] 公开选聘要求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等发布文件,含基本信息、评价要素等[9]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选聘流程 - 选聘流程含财务准备、审计委员会审议、确定事务所等[10] 续聘规定 - 公司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11] 审计费用计算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以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11] 解聘通知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天通知[14] 更换时间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费用限价要求 - 选聘文件若设置审计费用最高限价需说明确定依据及合理性[12] 费用调整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2]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1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或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负责相关信息对外披露[20] 文件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21] 审议结果处理 - 审计委员会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审议选聘议案,否定则改聘[12] 续聘方式 - 续聘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不采用公开选聘方式[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