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301292)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 用);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 息的人员; (五)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