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科新源(301292)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科新源海科新源(SZ:301292)2025-07-04 19: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8]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股东会审议与表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7]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3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41]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审议时不得修改提案[47][4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9]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3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8]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7][28] - 召开股东会时,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继续,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3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述职[33]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51]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3]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其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44] - 临时股东会不得对通知未列明事项表决[4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会议信息、出席股东情况、表决方式和结果等[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 股东对会议召集程序等有争议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