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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301292)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科新源海科新源(SZ:301292)2025-07-04 19:17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运作,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平稳、有序、规范运作,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 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