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301292)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披管理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且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 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