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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301292)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海科新源海科新源(SZ:301292)2025-07-04 19: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 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山 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办法。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其 50% 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 事项管理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 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的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应当比照本办法 执行。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子公司章程,并通过委派 或推荐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及财务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