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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300675) -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挂牌处置持有的湖北建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建科院建科院(SZ:300675)2025-07-04 19:17

股权与公司信息 - 建科院拟处置持有的湖北建胜40%股权[38][40] - 建科院注册资本为14666.67万人民币[18] - 湖北建胜注册资本为3103.85万元人民币[20] - 2019年8月建科院以1241.54万元获得湖北建胜40%股权[23] - 截至评估基准日,湖北建胜股权结构未变,建科院持股40%[25] 财务数据 - 2025年2月28日合并口径流动资产2776.31万元、非流动资产1811.01万元、资产总计4587.32万元[31] - 2025年1 - 2月合并口径营业收入720.34万元、营业成本596.31万元、净利润 - 167.82万元[35] - 2025年2月28日单体口径流动资产384.07万元、非流动资产2799.37万元、资产总计3183.44万元[33] - 湖北建胜申报评估的表内总资产账面值3183.44万元、总负债账面值329.1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2854.28万元[42] - 总资产账面价值3183.44万元,评估值5328.55万元,增值2145.12万元,增值率67.38%[104] - 总负债账面价值329.16万元,评估值329.16万元,无增减值变化[104] - 净资产账面价值2854.28万元,评估值4999.40万元,增值2145.12万元,增值率75.15%[104] - 2022 - 2025年2月各时间点公司资产总计分别为5347.36万元、5056.83万元、4587.32万元、5116.44万元[195] - 2022 - 2025年2月各时间点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1220.77万元、984.29万元、923.85万元、562.54万元[195] - 2022 - 2025年2月各时间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分别为4126.59万元、4072.55万元、4192.59万元、4024.77万元[195] - 2022 - 2025年1 - 2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692.79万元、4719.18万元、3885.95万元、720.34万元[197] - 2022 - 2025年1 - 2月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3028.21万元、3054.57万元、2827.97万元、596.31万元[197] - 2022 - 2025年1 - 2月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507.04万元、545.75万元、22.31万元、 - 178.68万元[197] - 2022 - 2025年1 - 2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92.17万元、502.63万元、65.73万元、 - 167.82万元[197] - 2022 - 2023年湖北建胜营业收入分别为35.26万元、64.12万元[198] - 2022 - 2023年湖北建胜营业成本分别为25.37万元、54.93万元[198] 评估相关 - 评估目的为建科院拟处置持有的湖北建胜40%股权,对湖北建胜股东全部权益于2025年2月28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10] -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2月28日[11] - 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11] - 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11] -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湖北建胜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4,999.40万元人民币[11] - 采用收益法评估,湖北建胜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4,870.00万元人民币[11] - 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湖北建胜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4,999.40万元人民币[11] -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止[11] 子公司情况 - 湖北建胜作为管理型企业,管理4家全资子公司[25] - 湖北建胜子公司业务板块包括施工图审查、工程检测等[26] - 子公司精兴检测2023年10月26日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税率15%[29] - 精兴检测申报24项表外无形资产[13] - 精兴检测应收账款以房抵债,交房时间不确定,按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16] - 丰天技术截至评估基准日注册资本3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到位[16] 政策优惠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9] - 2023年1月1日起,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按实际发生额100%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按成本200%税前摊销[29]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部分税费减半增收[30]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