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002273) -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公司和个人每年考核一次[13]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和0%[12] 解除限售条件 - 2025 - 2024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39%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1%[9] - 2026 - 2024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4%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2%[9][11] - 2027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56%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3%[11] 考核流程与规定 - 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了解结果,有异议5个工作日内沟通,10个工作日内申诉复核[15]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5年,超期由薪酬委员会统一销毁[17] 办法相关 - 薪酬委员会制订修订,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与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股东大会通过且计划生效后实施[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