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益康(8701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存放与使用规则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11][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不超十二个月,经董事会审议[12][13][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为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5] 超募资金与用途变更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决议等并股东会审议[16]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并股东会审议,仅变更地点或主体在公司及子公司间变更,董事会决议可免股东会审议[10][11][19] 监督与责任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22]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3] - 未按规定使用资金致损失,相关责任人担责[25] 制度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根据法规变化修改补充[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