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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益康(87019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倍益康倍益康(BJ:870199)2025-07-04 22:02

利润分配制度要点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现金分红比例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5]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6]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6]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6] 重大投资界定 - 重大投资或支出预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15] - 重大投资或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5] 审议与监督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8] - 董事会形成预案应听取中小股东意见[10] - 股东会审议应与股东交流并答复问题[11]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受审计委员会监督[22] 实施与披露 - 董事会通过后及时披露内容及实施公告[24]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4]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 应在年报或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政策执行情况[24] 其他规定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