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益康(8701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5]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9]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 审计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关注特定情形[11] - 改聘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1] - 满5年审计人员后续5年不得参与[17] - 要求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有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7] 其他 - 公司为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 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7月4日[21]